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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胆子太大了!”内蒙古阿拉善盟,某节目制作组,由于得不到官方同意,竟然私自在腾格里沙漠上,搭建起了一个山寨邮局。这波操作让正版邮局维权无门,并开始在网上声讨。
本来这个节目挺好的,几个明星骑着摩托,在路上有说有笑,游览祖国大好河山。但有一期为了整点文艺东西,节目组从沙漠中搭建了一个帐篷,竖了个红色邮筒,美其名曰“孤独邮局”。
更让人惊讶的是,为了凸显邮局的孤独属性,节目组声称寄一张明信片要50元。
这一番迷惑操作,直接把邮政整懵了:怎么自家的沙漠邮局,被人改成了孤独邮局不说,价格还涨了数倍,最后还上了电视?
要知道,沙漠邮局是中国邮政开发的主题邮局之一,该邮局身处沙漠内部,离最近的公路也有10公里之遥,没有牧民带路,游客根本进不去,所以被大家称为“世界上最孤独的邮局”。
作为一档极具情怀的真人秀,节目组非常想把大漠骑行与孤独理念结合起来,于是便来到沙漠邮局踩点,并协商节目拍摄与赞助事宜。
面对浩浩荡荡几十人的节目组,沙漠邮局非常欢迎节目组过来取景,毕竟节目会顺带宣传沙漠邮局,这是一件双赢的事情。
但没想到取完景后,节目组以艺人没有时间为由,要求邮局搬到另一个场景进行拍摄。
这种荒谬的要求,直接让沙漠邮局拒绝了。毕竟该邮局还承载着当地的收发信功能,哪能说搬就搬。
于是,沙漠邮局回复节目组:“你们乌兰湖搭一个肯定行不通,趁早别想那歪招了。所有邮政的点,涉及邮路问题,不是你想得那么简单。要么来,要么不来,其他的变通都有法律风险。”
面对这种回复,节目组当然不满意,冥思苦想两天两夜,一拍大腿决定明修栈道暗渡陈仓:告知沙漠邮局只是在乌兰湖骑个骆驼,但背地里决定挑战下法律,自己新建一所邮局!
说干就干,节目组在沙漠上搭建了一个白色大帐篷,旁边竖了一个红色邮筒,弄来几头骆驼,这个“孤独邮局”便开张了!
为了凸显邮局的孤独属性,节目组甚至把寄明信片的价格,定在了50元一张。
要知道正版邮局寄挂号信,南至三沙,北至漠河,高至珠峰,只要有邮编,哪怕耗费再多的人力物力,邮政都能保证送达,收费也仅为4.2元。
现在节目组不仅私自搭建了一个邮局,更在炒作高价邮寄费用,这种行为让沙漠邮局非常无语。
为了维护形象,沙漠邮局要求节目组进行澄清,但节目组不同意。于是,维权无门的沙漠邮局,开始在网上进行声讨。
【刘律师Lawyer】
先不说别的,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计谋,节目组玩得真溜。一边给真邮局回复不来了,一边又开始进行山寨。
你说节目组不懂法律吧,其实他非常懂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。因为从著作权、商标权角度看去,节目组的这种行为,挑不出法律上的毛病。
《著作权法》第3条规定,本法所称的作品,是指文学、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,包括:(一)文字作品;(二)口述作品;(三)音乐、戏剧、曲艺、舞蹈、杂技艺术作品......
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作品,比如音乐、电视剧、小说等等,这一点非常好理解。
可“沙漠邮局”只是一种称呼,不能称之为作品。既然不是作品,那就很难从著作权角度进行保护。况且节目组非常有头脑,使用的名称叫“孤独邮局”。
因此,节目组大概率叫剽窃创意,这种事很难构成法律上的抄袭,只能说不地道。
再从商标角度看去,无论是“沙漠邮局”还是“孤独邮局”(正在实质审查阶段)商标,目前均未成功注册。节目组敢进行山寨,估计这也是一个理由。
有的网友很生气,这也不行那也不行,难道就眼睁睁看着节目组搭建了一所邮局吗?
俗话说,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。节目组万万没想到,沙漠邮局不仅是一个网红景点,更是一家正规邮政单位。
《邮政法》第38条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邮政企业名义或者邮政专用标志。
别看“孤独邮局”只有一个帐篷和一个邮筒,只要节目组敢宣传这是邮局,就属于冒用邮政企业。
对于冒用邮政企业的行为,《邮政法》第79条规定,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不过话说回来,站在节目组的角度,即使进行了处罚,对节目而言也无伤大雅,比起明星节省的时间成本,说不定接受处罚是一种最省钱的方法。
在无惧诉讼,不怕处罚的情况下,沙漠邮局只能在网上声讨了,毕竟也没有办法阻止这种现象发生。只能说以后多注重知识产权领域的保护吧,先把商标注册下来,以免自己被人山寨。
对此,你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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